美國波士頓馬拉松爆炸案疑犯焦哈爾,正式被落案起訴使用大殺傷力武器等罪名,面臨死刑。
美國聯邦司法部門星期一,正式起訴焦哈爾使用大殺傷力武器,及蓄意破壞財產導致他人死亡兩項罪名,每項最高刑罰是死刑。
19歲的焦哈爾,仍然在波士頓的醫院留醫,他的頭、頸、手和腳均受槍傷,說話有困難。
聯邦法官親身到病房,在床邊進行提堂程序。醫生先問焦哈爾能否回答問題,他點頭回應。法官向焦哈爾說,代表律師在場,焦哈爾再度點頭。
法官讀出控罪後,問焦哈爾有甚麼不明白可以提出,焦哈爾再次點頭。當法官告訴他保持緘默的權利,焦哈爾第四次點頭示意明白。
法官隨後問他有沒有能力自行聘請律師,焦哈爾發出了單音,法官認為他是答「無」。法官認為焦哈爾全程神志清醒。
根據起訴書,焦哈爾及26歲的哥哥塔梅南,在上星期一波士頓馬拉松終點線附近,揹著由壓力煲改裝的炸彈,發動恐怖襲擊。
在第一次爆炸前,閉路電視影到,焦哈爾拿著手提電話,好像在說話,又一度用電話拍照,其後他放下自己的背囊離開後10秒,便發生第二次爆炸,但當局未知他是否用手提電話遙控引爆炸彈。
兩兄弟星期四在麻省理工學院劫車逃亡時,車主表示,其中一人問他,知不知道馬拉松爆炸案的事,直認是他做的,又拿出手槍彈匣,對他說「我是認真的」。兩人打劫車主45美元及他的提款咭,亦指不殺死他是因為他不是美國人。
有官員表示,焦哈爾用紙筆接受盤問後,當局相信焦哈爾及塔梅南,是受極端伊斯蘭主義影響而施襲,與恐怖組織無聯繫,並無同黨。
對於有人要求,將焦哈爾當作「敵方戰鬥人員」在軍事法庭受審,白宮表示,由於焦哈爾是美國公民,會用民事審判制度,處理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