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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法院擇日審理劉志軍受賄案

北京法院擇日審理劉志軍受賄案

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已經受理,鐵道部原部長劉志軍涉嫌受賄和濫用職權案,會擇日開庭審理。

北京市人民檢察院今日就劉志軍案向法院提出公訴,並依法將被告享有的訴訟權利告知劉志軍。劉志軍是鐵道部原部長兼黨組書記,去年被揭發違紀免職,其後被開除黨籍。

起訴書指控,劉志軍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情節特別嚴重;又指他徇私舞弊和濫用職權,令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依法應當以受賄和濫用職權罪,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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