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管部門將有權分拆威脅零售客戶的銀行 監管部門將有權分拆威脅零售客戶的銀行 2013年2月4日 23:35 英國財相歐思邦表示,將會賦予監管機構權力,如果銀行的投資銀行業務所承誓的風險,大到足以威脅銀行的客戶存款,政府有權強制將銀行分拆,甚至強制銀行出售其中一方面的業務。 不過,法案目前未有列明「風險過大」的定義,預料政府會在制定附屬方案時,才會有更具體的準則,決定何時才會採用分拆銀行的權力。 另外,歐思邦又證實,會立法規定銀行客戶在七天內,就可以免費將往來帳戶,由一間銀行轉移到另一間銀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