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一審宣判特大跨境電信詐騙案91名被告,最高刑罰是判監八年。
91名介乎20至55歲的被告,被裁定詐騙罪成立。法院指,他們在案中只是從犯,所以判處較輕的刑罰,包括一年半至八年有期徒刑,和罰款二千至八千元人民幣不等。
這91名內地人,涉嫌前年三月至六月,於柬埔寨、印尼、馬來西亞等地,打電話冒充中國電信部門、法院、公安局等機關的人員,詐騙內地民眾,涉及金額超過一千萬元人民幣。
這宗詐騙案,由兩岸及東南亞警方攜手偵破,全案疑犯合共近六百人,主謀來自台灣,總詐騙金額達七千萬元人民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