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有「網絡沙皇」之稱的中央宣傳部原副部長魯煒,受賄罪成被判囚十四年。
浙江省寧波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魯煒受賄案。
魯煒被控2002至2017年,利用擔任新華社副社長、北京市副市長、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主任、中央網信辦主任和中宣部副部長等職務上的便利,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網絡管理、企業經營及職務晉升等方面提供幫助,收受和索取財物,折合約3200萬元人民幣。
法院指,魯煒受賄數額特別巨大,但認罪悔罪,積極退贓,因此從輕處罰,判監十四年,並罰款300萬元人民幣。他當庭表示服從判決,不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