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上訴庭批准早前被判監的反新界東北撥款社運人士上訴至終審法院,上訴庭認為申請人提出的其中四條問題具爭議性,包括判刑時應否考慮公民抗命的動機。
2014年立法會審議新界東北撥款示威,13人在覆核刑期後被判監,其中12人申請上訴。
上訴庭認為申請人提出的四個問題存在爭議,涉及重大及廣泛的法律觀點,包括上訴庭覆核刑期時,應否根據下級法院的事實判斷作裁決;法庭判刑時,應否考慮被告行使言論及集會自由時獲基本法及人權法保障;判刑時應否考慮公民抗命的動機,以及上訴庭頒發的新判刑指引是否適用於本案。
代表律師表示,即使上訴庭批出上訴許可,十三名被告仍會本周內到終審法院申請上訴,部分人會申請保釋。
13人早前被判非法集結罪成,原審判處社會服務令,覆核刑期後被改判監禁8至13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