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有意立法禁止漁民在捕獲鯊魚後,割下魚鰭將身體掉回大海,以進一步打擊捕鯊業,保育瀕臨絕種的鯊魚。
現時不少漁民在捕獲鯊魚之後,會活生生將魚鰭割下,然後將一條條被割去魚鰭的鯊魚掉回大海,任由牠們掙扎至死,手法十分殘忍和浪費。
漁民這樣做,是由於售賣魚鰭的利潤遠高於鯊魚肉,而一艘船的載重量有限,所以往往只留下魚鰭,捨棄同樣可以吃的鯊魚肉。
歐盟委員會通過新方案,強制所有在歐盟國家水域的船隻,及所有在歐盟國家註冊的漁船,要將捕獲的鯊魚連魚鰭一起下貨,最多准許漁民割斷魚鰭摺起,方便存放,但不得只要魚翅不要魚身。
此舉可以減少歐洲漁民的捕鯊數量,進一步打擊全球捕殺鯊魚的行為,受影響的主要會是西班牙和葡萄牙的漁船。
歐盟之前已有法例限制捕鯊,規定魚鰭佔總漁穫重量比例,不可以超過百分之5。但由於漁民可申請許可證,將魚鰭與魚身分開船隻運送,在不同的碼頭下貨,環保人士批評難於監管割翅行為。新方案將建議,不再簽發許可證。
方案有待廿七個成員國組成的歐盟理事會和歐洲議會通過,才能成為法例,預料會有很大爭議。
來自鯊魚鰭的魚翅,主要市場是中國,香港處理全球一半的魚翅買賣。歐盟是中國最大的魚翅供應方,在09年單是歐洲漁船已捕得超過11萬噸鯊魚及魚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