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全國人大會議通過備受爭議的慈善法,禁止慈善組織從事或資助危害國家安全的活動,又規定個人不得公開募捐。有分析認為,新例存有不少灰色地帶,憂慮會淪為中共加強打壓異見人士的工具。
全國人大會議以2636票贊成、131票反對,大比數通過中國首部慈善法,今年9月起實施。
新例旨在透過加強規管,提高慈善組織的透明度,促進慈善事業發展,但部分內容引起爭議,包括明文禁止慈善組織從事或資助危害國家安全的活動,官方未有明確解釋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定義。
內地近年以維護國家安全穩定為由,大舉搜捕維權律師,外界憂慮慈善法將來會被濫用淪為進一步打壓異見人士的工具。
慈善法另一受爭議之處是規定個人不能發起公開募捐,只有依法登記及申請公開募捐獲批的慈善組織可以這樣做,公眾對條例有不同解讀。
有網民認為,新規定剝奪個人自救的權利,例如患重病不能在網上籌款,但亦有意見認為這類求援應該不屬於慈善領域的公開募捐,因此不受慈善法規管。
慈善法除了被批評條文不清晰、存有灰色地帶,有研究中國慈善事業的學者質疑法例成效,指中央近年致力打貪,地方官員為了避嫌不敢與富有的捐款人走得太近,加上不少地方稅務部門沒有處理捐款扣稅的經驗,地方政府未必會切實執行慈善法。
學者又憂慮當局加強規管,迫使外國非牟利組織撤出中國,反而窒礙慈善事業發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