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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球場暴力行為固然不能容忍,但要罰到多重,才有阻嚇作用?以下這個案例可以給各位提供參考。
路透社報道,荷蘭甲組聯賽球隊燕豪芬一名球迷,因在上月一場歐霸盃比賽衝入球場,襲擊作客球隊的門將,被燕豪芬禁止未來40年進入球隊主場;球會同時宣布,會向該名球迷追討所有金錢損失。事件發生在上月23日,當時燕豪芬在主場迎戰西甲球隊西維爾,進行歐霸盃附加賽次回合賽事。
涉事的20歲燕豪芬球迷在比賽末段衝入球場,攻擊西維爾門將迪米度域,他隨即被制服並被帶離球場。
比賽其後繼續,燕豪芬雖然贏2比0,但兩回合輸2比3出局。燕豪芬周一指,這名男子之前已因行為不檢,被荷蘭足總禁足全國球場,但他當日使用朋友購買的門票入場,違反禁足令,決定重罰他未來40年不得再進入燕豪芬的主場。
另一方面,由於歐洲足協已就事件展開調查,預料燕豪芬會遭到罰款。燕豪芬說,會向該名球迷追討所有金錢損失。
除了遭到球會重罰,這名打人的球迷較早時已被法院判囚三個月、緩刑一個月,同時禁止他未來兩年到燕豪芬主場附近一帶地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