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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父母工作賺錢,將子女交給祖父母照顧,在現今社會很平常,不少人都是在祖父母下照顧長大。
中國新聞網報道,江蘇省淮安市一個十歲女孩出生後,主要跟隨祖父母生活,最近才跟回父親。她的祖父母近期入稟法院,指照顧孫女付出了巨大的經濟代價,追討近十萬元人民幣的「帶孫費」。
報道指,女孩的父母因為感情不和,在她出生翌年便分開了。男方不時要外出打工,因此大部分時間將女兒交給她的祖父母照顧。
到近年,他長時間在老家工作,在女兒學校附近租屋居住,照顧女兒的學習和生活。
女孩的祖父母早前入稟法院,要向兒子及媳婦追討約十萬元人民幣的孫女生活費。
淮安市家事法庭經審理後認為,祖父母通常沒有撫養孫子孫女的義務,若兒子不撫養子女,要他們代為照顧,可依法追討撫養費。
但案中的兒子,因生活需要到外地打工,期間,有負擔女兒部分生活費,有盡到一定的撫養責任。
法院認為,若只將金錢作為照顧孫子孫女的條件,會對家庭幸福產生負面影響,因此駁回,追討「帶孫費」的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