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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就金融機構有效處置機制公開諮詢

政府就金融機構有效處置機制公開諮詢

政府與金融管理局、證監會及保險業監督,就設立金融機構有效處置機制,展開為期三個月的公眾諮詢。

處置機制將賦予有關當局權力,更有效地處置不能持續經營的金融機構,避免造成嚴重系統性破壞,同時保障公帑。在機制下,具系統重要性的金融機構,若面臨倒閉時,將會由另一金融機構繼續提供服務,或透過債權換股權交易的自救方案,以恢復金融機構的持續經營能力。

如果對金融穩定構成極嚴峻威脅,最後方法是對涉及的金融機構,進行暫時公用化。政府期望,於2015年向立法會提交相關的立法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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