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道指,計劃到本港上市的阿里巴巴,向港交所建議,引入合夥人制度,保持公司營運的決策權。
《經濟日報》引述消息指,阿里巴巴已向港交所遞交創新的上市方案,引入合夥人制度,即合夥人可以提名董事會大多數董事,保持營運發展的決策權。
報道指,阿里巴巴合夥人制度始於09年,目前20多名合夥人中,包括主席馬雲、創辦人之一蔡崇信,及首席執行官陸兆禧等,但不包括雅虎及軟庫的股東代表在內。
雖然合夥人所提名的董事,需要經過股東會投票通過,但若有股東累積足夠股權,要求提名或更換董事,亦會因為合夥人可提名大多數董事,外人難以奪得董事會營運決策權。
消息指,集團未有委任投行參與商討,而是直接與港交所商討,方案正待港交所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