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繼創業板下個月起實施新規定後,主板新退市制度亦加速推進,上海及深圳交易所,發布新退市制度方案,向市場徵詢意見。
初步釐定上市公司,需要強制退市的條件包括:如果兩年內資產淨值為負數、近四年營業收入,低於一千萬元人民幣、連續120個交易日累計成交量低於五百萬股等。
滬深交易所發布的新退市方案基本相同,深交所只是在少數條款上,區分出「中小板」。
而為了做好退市銜接安排,建議設立「退市整理板」,為己被決定退市的公司,提供30個交易日的股票轉讓安排。
內地證券業人士認為,方案可趕走內地垃圾股分,發揮市場汰弱留強的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