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香港電視網絡就未獲發免費電視牌照的司法覆核案開審。港視代表律師在庭上披露行政會議的會議紀錄,指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蘇錦樑曾認為,應向三間申請機構發出免費電視牌照;但行政長官梁振英以公眾利益為由,指不應完全開放市場。
港視主席王維基未有到庭旁聽。港視的代表律師在庭上披露多份行政會議的會議紀錄,指2012年初,即曾蔭權擔任特首期間,行會同意發牌給三間電視台。到梁振英上任後,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蘇錦樑去年初仍同意發三個牌照。
轉捩點是去年2、3月,有行會成員擔心,太多電視台會造成割喉式競爭,令節目質素下降,亦是首次有人要求檢討政府發牌不設上限的政策。
蘇錦樑當時辯稱,有守則嚴格規管電視節目,毋須擔心,亦不應過分強調可持續性這個因素;不過梁振英認為,競爭不一定對消費者有利。
到五月,行會以維持市場可持續性為由,決定循序漸進發牌,傾向發少於三個牌照,港視當時才知道政策已改變。
梁振英在十月再提出基於公眾利益,指完全開放市場不是最好。於通訊局顧問報告中,港視在四個評核準則,只有一項,即是節目策略及製作能力上是三個申請者中最低,但梁振英認為這項是最重要,亦在同一次行會的會議上,決定不發牌給港視。
港視批評,當局沒有充分解釋決定,又不准他們修改計劃書,偏離了開放電視市場的政策原意;又指,港視主席王維基09年與時任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劉吳惠蘭會面,對方都歡迎他申請牌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