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 Sports】學校是一種為教師及學生提供學習環境的機構,並通過特定的教育方式增進對學生的知識和價值體系。
撰文:逆風籃孩
運動教練指的是負責訓練運動隊伍或個別運動員的人,除了訓練外,教練的工作也包括指揮、調度、下指令等。運動教練也可以是教師。
以上是維基百科的解釋。就以上說法學校與運動教練應該是好伙伴,缺一不可。
運動教練也像教師,都是專業人員,所考取的專業資格是得來不易的,都是經過漫長的考核及實習才能取得專業資格,但現在香港的學校卻沒有像教師一樣的常額正職身份,以月薪聘用,全部都是以外聘的身份到學校教授,以每次練習來計算薪金,像這疫情下就手停口停了。
由於政府撥款有限,學校教師長期以來要處理校政和教育工作,已難以專注於各項運動隊或興趣班的發展,需要外聘專項教練協作教學,專項教練成為學校大家庭的一份子。
反觀大部份香港學校只看重硬件建構,如校舍、設備、師資、撥款、配套等,以為搞好這些,成效就自然好了。這種功能為本的教育方式忽略了人性需要。教育應是人的工程,學校好應該回應教師、學生、運動教練/興趣班導師的需要,並按學生的情況施教,和教師、運動教練/興趣班導師建立良好的溝通關係,互相補足。
然而,可悲的是現在香港大部分的學校都把運動教練視為「下屬」或僱主僱員關係,遇到好的學校待遇環境當然好,遇到不好的,可以差到貼地,在沒有預警、沒有溝通的情況下就解雇你,不需要理由。
有些學校聘用運動教練是以「價低者得」的形式,價低就是運動教練的價值嗎?有些學校所提供的教學節數每學年都少於20堂的訓練,這不但顯出不重視體育,投放最少的資源在運動項目上,運動教練就像可有可無。還有些學校在聘用時更說明全年費用就是某一數目,不會加堂訓練,不會為學生提供學界以外的比賽機會,運動教練除教班時溝通外,不需要和學生有額外的交流溝通。這些不合理的待遇都是對運動教練不信任,不把運動教練當作一份子,就如當「垃圾」般不需要時就掉出去了。
學校和運動教練的目標都是為了學生好的話,就應該要互相配合,有密切的溝通,因為大家都是以身作則讓學生見到生命影響生命的重要性。(待續)
「逆風籃孩」
「逆風」,體育人就應當衝破逆境,更應該是逆流而上,創新而變的一族。
「籃孩」,生於籃球,經歷喜怒哀樂、成功失敗的籃孩子。
「我喜歡逆境,它是我的動力。」這是我的心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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