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一名男子前年10月在旺角被裁定非法集結,違反禁蒙面法等四罪罪成,裁判官押後判刑,以索取被告的戒毒所報告。
22歲的被告麥成鋒被控前年10月27日,在旺角奶路臣街參與非法集結,使用蒙面物品,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以及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包括雷射光裝置和3支噴漆,經審訊後被裁定全部罪成。
辯方呈上兩封被告同事的求情信,形容被告的工作表現深得同事稱讚,不過勞教中心報告稱被告去年四月開始吸食大麻,直至上個月還柙,形容他是藥物依賴者,不適合判入勞教中心。
裁判官葉啓亮將案件押後到本月31日再訊,以索取戒毒所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