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在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上,多名民主派議員質疑截取通訊及監察條例,不能監管即時通訊軟件在訊息傳遞後的通訊紀錄,要求修例,但當局指目前沒計劃修例。
尹兆堅:「現時截取WHATSAPP、TELEGRAM即時通訊軟件,如果進行中,就是受條例監管,如不是進行中,通訊完後再截取就不算,就不是在監管範圍內。我想問局方,有否在這方面有修例工作,令市民可以說是挽回信心,警方會否濫權。」
李家超:「在截取通訊及監察條例,我們的做法與外地司法管轄區是類似。我們亦看過現時的執法情況,我們覺得現時條例是適當及符合香港的實際情況,所以無打算作出任何修訂。」
楊岳橋:「有個案放在此,那人叫黃之鋒,新聞都報了,警方在拘捕他後,在他並沒有交代自己電話密碼的前提下,他的即時通訊軟件的對話紀錄被截取,已被呈堂變成證物。」
李家超:「檢查手機一定要當事人同意,我剛才說過,如當事人不同意就一定要法庭手令,無論情況是剛才描述或如何描述,都是基於這兩個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