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挑戰《禁蒙面法》的司法覆核,泛民勝訴。
法庭的裁決不止宣告「蒙面無罪」,有泛民指,法庭裁定了以「危害公安」為由,引用《緊急法》去立法是違反《基本法》,除非政府宣布進入緊急狀態,否則難以再用。
有接近添馬艦人士亦指,裁決即時令政府失卻《緊急法》這「尚方寶劍」,禁連登、延長拘留時間等亦難以用《緊急法》落實。
政界普遍認為裁決無助緩和局勢,有建制派甚至指當日制定《禁蒙面法》,只能阻嚇和理非人士,無助減少最激進的示威者,事實亦證明禁蒙面一個多月,暴力抗爭行為有增無減。
《政情》早前亦報道,政府早在八月已研究《緊急法》,甚至連續數日「夜話」討論,但觀察831的示威情況後,決定再等一會。
據了解,當時政府內部有「鷹派」及「鴿派」聲音,部分官員擔心禁蒙面會對局勢火上加油。
但轉捩點是十一國慶,林鄭月娥提早由北京回港,當時部分班子仍在北京,負責保安的官員則留港,結果「鷹派」主導重提《緊急法》。
但政圈亦流傳北京施加了壓力,要特區政府出硬招。加上十一當天,警方在荃灣向示威者射了實彈,多項因素促成政府出動《緊急法》。
禁蒙面法出台後,多人申請臨時禁制令被拒,但今次司法覆核卻勝訴。有法律界人士指,《緊急法》削弱立法會憲制權力,由議員入稟最合適。
事實上,有政府中人一早認為,法理上被挑戰機會很高。
《緊急法》由「絕招」變「禁招」,和理非可再蒙面上場,但有政界中人指,現時已再無和理非場合,只有和勇不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