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8月11日尖沙咀衝突中,右眼受傷的女子提出司法覆核,要求警方提供取得她醫療報告的法庭手令內容,案件在高等法院審理。
申請人K的代表律師表示,9月2日已去信警方及醫管局,要求提供手令內容,但警方仍於數天內執行手令,取得K的醫療報告。
由於他們未得知手令內容,因此無法申述反對理由,又指負責任的政府在收到律師信質疑行動是否合法後,應停止執行手令及回應 ,而非繼續索取醫療紀錄。
政府一方指,從女子向醫管局發出的律師信得知,對方清楚知道手令索取的資料,包括她的出生日子、電話等,顯示她知道手令內容,但沒有入稟反對手令,質疑現時司法覆核是否有意義,又指警方不可能在收到律師信後,停止執行手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