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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一名在反修例示威中被捕的女子,在警署被要求全身赤裸搜身,認為要求不合理,會向投訴警察課投訴。警方指搜身有嚴格指引,會考慮事主被捕後行為等因素,進行不同程度的搜身。
投訴人呂小姐參與示威時被捕,因傷留醫數天後被帶返警署,在一個房間內被兩名女警搜身近半小時。
協助他的律師認為警方要求不合理,已掌握兩名女警資料,將向投訴警察課投訴。
警方於例行記者會回應指,會考慮多項因素進行不同程度的搜身,包括事主涉及的控罪,以及被捕後的行為等,重申警方有嚴格指引,而由女警搜身是符合指引,如接獲投訴會跟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