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保安局局長李家超表示,內地當局原則上同意移交逃犯的申請僅由最高人民檢察院提出。他又指,採訪內地異見人士或出版禁書都沒有觸犯本港法例,不會被移交。
司局長出席電台節目再為逃犯條例解釋。保安局局長李家超透露,內地當局原則上同意移交逃犯的申請僅由最高人民檢察院提出。
至於如果提出港獨,或被指觸犯危害國家安全罪行,會否移交至內地受審?
如果記者採訪內地異見人士,或者有人出版禁書,會否被移交?
李家超表示,除了台灣殺人案,還有三宗港人遭謀殺案疑兇分別身處國外及中國其他地方,所以需盡快通過修例而處理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