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前政協委員劉夢熊意圖妨礙司法公正案終極上訴,遭終審法院駁回,稍後頒布裁決理據。
劉夢熊在裁決後離開終審法院。他指公道自在人心,以十六字形容心情。
劉夢熊2013年發信予時任行政長官梁振英及廉政專員白韞六,要求終止東方明珠案調查,2016年被裁定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成,判監18個月。
案件主要法律爭議在於控方是否需要確立行政長官和廉政專員,可憑自身法律權力,終止或干預調查。
代表劉夢熊的資深大律師謝華淵表示,雖然行政長官及廉政專員某程度上有能力終止或干預調查,但這個能力受制約和平衡,廉政專員只某程度上問責於行政長官,行政長官亦不會干涉私人界別的行為,因為他在刑事調查並無角色。
謝華淵又表示,廉署不能隨便終止調查,他們有責任調查,直至發現證據不足為止。白韞六及梁振英當時亦已回覆劉夢熊,他們不能干預調查。
常任法官張舉能反問案件涉及意圖,並非結果。謝華淵回應指,控方應在毫無合理疑點下,證明他們毫無約制地使用終止或干預調查的權力。
法官聽取上訴人一方陳詞後,休庭大約半個小時商議之後,首席法官馬道立表示,無聽取政府一方陳詞,駁回劉夢熊上訴,稍後頒布裁決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