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立法會議員涂謹申收到一名港商求助,指因欠中資銀行債務被內地法院以合同詐騙罪刑事起訴,判囚18年。
涂謹申與求助人郭先生的朋友一同見記者。
郭先生是一間香港公司董事,96年以公司名義在招商銀行香港分行,將公司持有的一間內地公司股權抵押給招商銀行貸款。後來公司無法償還貸款,其後他入境內地時被捕。
至2009年,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指郭先生隱瞞內地公司股份分紅涉及六千多萬人民幣,以合同詐騙罪,一審判處無期徒刑,其後減刑至18年。
涂謹申認為案件是在香港發生的民事行為,在內地被判刑事罪不符合一國兩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