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去年初旺角朗豪坊發生扶手電梯事故導致十八人受傷,自動梯工程師馬兆麟涉違反升降機及自動梯條例,案件在九龍城裁判法院開審。
被告馬兆麟面對兩項控罪,他在庭上承認一項沒有確保相聯設備或機械被徹底檢驗罪,但否認一項沒有確保自動梯被徹底檢驗罪。
第二項控罪指,馬兆麟於去年1月24日在無合理辯解下,未有確保肇事電梯的驅動鏈斷裂裝置、超速感應器等六項設備獲徹底檢驗,馬兆麟只承認沒有檢驗驅動鏈斷裂裝置,但否認無檢驗其餘五個部分。
控方律師開案陳詞時指,馬兆麟只是用了22分鐘檢查扶手電梯,三名專家的證供表示,他沒有徹底檢驗主驅動鏈。
案發於去年三月,朗豪坊一條由四樓往八樓的自動梯突然反方向運行,導致人疊人意外,18人受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