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政府預計最快2020年底落實都市固體廢物收費,包括按垃圾袋容量徵費,每袋收費0.3元至11元,違例者會被罰款1500元甚至被票控。環境局局長黃錦星相信具阻嚇作用,相關條例草案星期五刊憲。
日後丟垃圾都要先付費。環境局向立法會提交都市固體廢物收費條例草案,建議「污染者自付」原則下推行兩種收費模式,包括按指定垃圾袋收費。
垃圾袋分九種大小,容量介乎3公升至100公升,每公升收費0.11元,垃圾袋的費用由0.3元至11元不等。以三人家庭為例,每天用10公升垃圾袋每月要繳交33元,每日用15公升垃圾袋每月則要付51元;徵費有首半年適應期,市民即使違例丟垃圾,執法人員也只會口頭勸籲。
適應期過後,當局會根據清潔工人管理公司及市民的舉報制訂「違法黑點」,進入大廈巡查及執法,現場被截獲要罰款1500元,嚴重及屢次違例甚至會被票控。食環署轄下會有23隊執法小隊,專責打擊非法棄置。
指定垃圾袋有防偽標籤,超市、便利店、油站、郵局等約四千個銷售點也買得到。
現在無帶購物袋要付0.5元一個,將來可能再貴一些。環境局會邀請超級市場以及便利店售賣指定垃圾袋,代替塑膠購物袋,達致「一袋兩用」,藉此進一步推動重用減廢。
大型廢物放不進垃圾袋怎樣辦?當局稱市民棄置廢物前要貼上指定繳費標籤,每件劃一收11元。局方會於徵費實施後,向綜援受助人每月增加10元綜援金。
至於一些聘請私營廢物收集商的樓宇,會以廢物重量徵費,按運往的廢物轉運站或堆填區決定,每公噸收365元或395元,徵費最快2020年底實施。相關條例草案周五刊憲,下月十四日提交立法會首、二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