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兩名持雙程證來港的內地男子炒賣「黃子華棟篤笑」門票,被控違反逗留條件,分別被判監兩個月。裁判官判刑時形容事件是有安排、有預謀,判刑需具阻嚇性。
36歲,報稱在內地任職網絡工程師的陳建,以及50歲,報稱任職鐵路工人的陳基,由囚車押抵九龍城裁判法院,兩人被控違反逗留條件,他們承認控罪。
案情指,被告陳基於今年7月30日傍晚,在紅磡體育館附近向一名喬裝成觀眾的臥底警員,聲稱有「黃子華棟篤笑」門票可出售,警員要求購買兩張面值380元的門票,陳基開價每張1800元,並承諾可於當晚交收。其後兩人再於紅磡體育館外交收,警員將合共3600元的有記號鈔票交予另一名被告陳建,並取得門票。
兩名被告及後被其他警員截查,從身上分別搜出有記號的鈔票及200元現金,陳建在警誡下否認兜售門票,陳基則承認以200元報酬協助首被告。
代表律師求情時指,兩人都是內地居民,對行為感到後悔,亦已汲取教訓,其中陳建是家中的生活支柱。
但裁判官不認為是減刑原因,形容兩人是有安排、有預謀來港進行炒賣活動,判刑需具阻嚇性,以三個月監禁為量刑起點,考慮到兩人認罪,扣減三分一刑期,分別判監兩個月 。
裁判官又提醒他們,切勿再來香港犯案,否則會因被視為再犯,刑期將會更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