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警務處總電訊工程師黃振球被控使用虛假文件騙取房屋津貼及貸款逾190萬元,他早前承認控罪,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入獄9個月,緩刑兩年。
58歲被告黃振球到法院聽取判刑,裁判官判刑時指,被告在被廉署起訴前已償還全部騙款,顯示他有悔意,但本案控罪嚴重,判囚是唯一選擇。
量刑起點是16個月,但考慮被告主動認罪、有良好品格、對社會有出色貢獻,案件也事隔多年,減刑至9個月,緩刑兩年。
案情指╴被告於97年9月任職警務處電訊工程師時,使用一份房屋福利聲明書虛假聲稱自己是單身,隱瞞已婚及配偶曾接受房屋福利,騙取房屋津貼及貸款逾190萬元。審訊期間,披露被告曾是創新及科技局副局長人選,在品格審查階段揭發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