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前行政長官曾蔭權公職人員行為失當,判監20個月。曾蔭權被判刑後,他現時享有的前行政長官福利及公務員退休長俸有可能被扣減或取消,而他任內獲頒授的大紫荊勳章亦可能遭褫奪。
曾蔭權在2012年卸任行政長官後,政府一直按照行政長官離職安排報告書的建議,向他提供支援及終身福利,包括他可以在前行政長官辦公室履行禮節性活動、有汽車連司機服務、使用機場貴賓室、以前任行政長官職銜印製咭片、獲提供保鑣及住所保安設備,以及醫療和牙科護理等。這份在2005年發表的報告,並無提到這些福利在什麼情況下會取消。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表示,若果個別前行政長官不需進行禮節性工作,因而暫時毋須使用辦公室等行政支援及相關待遇,政府會重新調配資源,但會否因定罪而取消安排,局方沒有回覆。
曾蔭權在政府工作四十幾年,三十多年是公務員生涯,退休後現時每月獲發約8萬元長俸。翻查有關公職人員的《退休金條例》,如退休公務員干犯與政府工作相關的罪行而對政府造成嚴重損害,或令人對公職服務大失信心,當局可取消、暫停支付或扣減其退休金。
至於曾蔭權會否因為定罪而失去這筆錢,公務員事務局回覆查詢時不評論個別個案。
曾蔭權02年出任政務司司長,獲頒的大紫荊勳章有可能因為裁決而遭褫奪。
根據禮賓處的授勳及嘉獎制度,若獲授勳的人因被定罪而判監一年或以上,不論是否獲判緩刑,禮賓處均會啟動褫奪機制,考慮是否褫奪其勳銜,而個案會由現任行政長官親自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