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內地遊客被強迫購物,政府建議成立旅遊業監管局,統一規管旅遊業界,並提高內地團登記費及旅行社註冊資金。
導遊阿珍、阿蓉,強逼遊客購物事件,打擊香港旅遊業形象。涉事的導遊被停牌,但旅行社只是罰款了事,旅遊業議會被質疑「自己人管自己人」。
政府經兩個多月諮詢,決定改革現行的規管架構,成立旅遊業監管局,負責導遊發牌,監管,巡查及懲罰違規旅行社。旅遊事務專員會出任副主席,亦會提高旅行社註冊門檻。
旅監局要自負盈虧,政府需撥款成立種子基金啟動運作,預計每年開支約5000萬元,但現時旅議會的收入只有約3000萬。到時會提高內地團的登記費,以應付日常開支。
新法定機構需要的新的法例配合,草擬工作預計需時約三年,過渡期內,監管旅遊業界的工作仍由旅遊業議會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