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七名警員涉嫌在前年佔領運動期間毆打曾健超案,控方傳召曾健超作供,他表示記得押送他到警署數名警員的樣貌,在中區警署接受問話時,因拒絕為手提電話解鎖,被一名警員兩度掌摑。他又指被押送到黃竹坑警校時,陪同的警員還用手機觀看有關的新聞。
七名警員到法院應訊,聆訊在九時半開始,但曾健超大約十時才到達,法院一度要休庭。
曾健超作供時表示,事發時被身穿深藍色連身衣服以及印有警察黑色背心的人綁上膠索帶及噴胡椒噴霧,掙扎期間面部擦傷,對方再將他抬至變電站。
曾健超表示在變電站被襲擊,並聽到對方商討之後要帶他到哪裏。他被夾着帶到20至30米外的一輛私家車,押送到中區警署。曾健超表示可以清晰看到車中人士的樣子。
在報案室內,兩名警員看守他,要求他將物品放入膠袋,包括他的手提電話。趁警員討論期間,曾健超拿出自己的電話,為自己拍照,再將電話關上放回袋中警員發現後要求他為電話解鎖,曾健超拒絕。警員討論夾他的手指,以為可以用手指模解鎖,曾健超當時表示「唔好咁低能」,關機要用密碼,而且電話已經放入證物袋。其中一名警員用以右手手背,大力掌摑他的右邊面兩次,他都拒絕交出手機密碼。
在中區警署約一小時後,警員帶他上旅遊巴,押送到黃竹坑警察訓練學校。打他的警員坐在他右邊,期間以手機觀看關於變電站襲擊的新聞,及低聲討論。曾健超抵達後,隨即透過法律代表陳淑莊向警方投訴被打。
代表第二被告的資深大律師清洪質疑,曾健超手上傷勢因他暴力掙扎、脊骨傷勢因他掙扎期間跌在地上。曾健超不同意,指警方將他交予另一班警員,其中一個是控制他左手的警員,大力拗他手指公和手腕,直至到暗角將他拋在地上。
清洪引述曾健超在社交網站的留言,指曾健超曾批評警察「無恥」、「人渣」等,問他是否有此看法,又問他是否覺得當日制服他的六名警員是「人渣」。曾健超表示不肯定制服他的人是否七名被告。
清洪又問曾健超是否對警隊深痛惡絕,所以誣蔑警隊,是否因為他有政治立場、是公民黨成員。曾健超表示不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