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香港傳媒工作者王健民在內地被控非法出版及經營罪罪名成立,判監5年3個月。
案件在深圳南山法院宣判。63歲的王健民被控非法出版及經營罪罪名成立,判監5年3個月,罰款二十萬元人民幣。
同案另外三名被告,咼中校被判2年3個月,王健民太太徐中雲及自由撰稿人劉海濤被判緩刑,王健民和咼中校曾任《亞洲周刊》資深特派員及編輯,兩人前年在深圳被捕。
王健民持美國護照,本身是香港永久居民,2010年在本港創辦政論雜誌《新維月刊》及《臉譜》。他的代表律師指,雖然他們在庭上放棄上訴,但仍可在判刑後十天內提出書面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