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一名內地裝修工人涉嫌協助偷運南亞裔人士來港,他承認身為船長載有尋求在港非法入境的人等三項控罪,被判入獄40個月。
被告劉再旺由囚車押送到區域法院聽取判刑。
辯方指被告是出於一時貪念才犯案,已深感後悔,被告無意在港逗留,只是舢舨擱淺時被警員拘捕,希望法官准許被告各項控罪的刑期同期執行。
暫委法官高偉雄表示,被告無意逃避追捕,但被告的舢舨擱淺顯示他的駕駛技術或會對其他人構成危險,他同意被告無意在港逗留,加上願意認罪,部分刑期同期執行,判被告入獄40個月。
案情指,被告在今年年初駕駛一艘舢舨從內地接載七名人蛇抵達大嶼山被警方截獲後,在企圖折返內地時擱淺,當場被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