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標準工時委員會展開第二階段諮詢,提出四大方向,包括立法規定合約工時。委員會主席梁智鴻相信,即使勞方代表退出會議,亦不影響諮詢報告認受性。
標準工時委員會展開第二階段諮詢,為期三個月。諮詢文件提出四大方向,包括只是實行「大框」,即是以立法方式,規定僱主以書面合同,訂明僱員的工時安排,或只是推行「小框」,即是探討其他措施,以保障工資低、技術低和議價能力較低的基層僱員。
在「小框」內,假設企業沒有措施應對標準工時,月薪低於1萬元、每周標準工時52小時的僱員,若獲一倍的超時津貼,涉及的薪酬成本增幅是1億300萬元。
僱員月薪低於2萬5千元,每周工作時數44小時,若獲一倍半的超時津貼,涉及的薪酬成本增幅便會達到216億3千萬元。如果企業用盈利抵銷增幅,會有2200間至10000間的企業轉盈為虧。
文件提出第三個諮詢方向,是「大框」基礎上,同時推行「小框」。而最後一個方向,則是「大、小框」都不推行,實行其他政策。
至於六名勞方代表退出委員會,主席梁智鴻不認為會影響諮詢報告的認受性。
勞方代表批評諮詢沒有意義,會繼續杯葛委員會。又說,勞方已經準備撰寫另一份諮詢報告,屆時會直接呈交當局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