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一名警長前年以公職身分脅迫一名持雙程證的妓女性交,藉公職作出不當行為罪成。暫委法官指被告的行為是從根本上破壞警方職能及執法責任,考慮到案情極為嚴重,判他監禁20個月。
44歲被告朱志豪由囚車押送至區域法院聽取判刑。
辯方代表律師求情時指被告失去工作已經有重大損失,希望法庭扣減刑期。
暫委法官杜浩成認為,被告是公職人員,他在駐守油尖旺區期間,主要職責是反賣淫行動,朱志豪明知涉案的持雙程證女子違反逗留條件,不但沒有調查,更威嚇對方發生性行為,迫使該名女子離境,阻礙其他警員調查案件。
杜浩成又指,社會對公職人員有合理期望,要求他盡忠職守,被告不應濫用職權,從而獲取利益傷害社會和任何人,亦不能對罪行視若無睹,被告的行動是從根本上破壞警方的職能以及執法的責任,考慮到案情極為嚴重,於是判他監禁20個月。
朱志豪被控前年五月駐守油尖旺區期間,在油麻地廟街一個單位內利用警長身分,獲得一名持雙程證的25歲女子提供性服務,並恐嚇她三小時內離港,否則會拘留她七日,朱志豪早前被裁定藉公職作出不當行為罪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