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夫婦離婚後子女的撫養權,現時若無共識會交由法庭裁決。政府決定落實早前法改會建議,要強調父母雙方的共同責任,擬訂新條例規定,涉及子女的重大決定都要雙方協商及同意。條例以白紙草案形式,即日起公開諮詢四個月。
夫婦離婚,子女交由哪一方撫養,若雙方沒有共識,現時要交由法庭裁決。政府認為裁決帶有勝負意味,決定接納法改會報告書,擬定新法例,以「共同責任」取代「監護權」的概念,強調父母雙方離婚後對子女有持續的責任。
新擬定的條例草案,亦以子女安排令取代管養令及探視令,強調番父母雙方的共同責任。政府會制定清單予法院,以協助作出符合子女最佳利益的裁決。而不能與子女同住的家長跟子女見面的安排和撫養費安排都沒有改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