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練馬師簡炳墀涉嫌在上水鄉事委員會執委選舉中,向一名村代表提供13萬元賄款,誘使對方投票給他,案件在粉嶺裁判法院開審。
73歲的簡炳墀,被控一項在選舉中舞弊罪,他早上到法院聽審,控方傳召上水的村代表廖富壽。
廖富壽指,簡炳墀於今年2月27日,主動到自己經營的士多,要求在執委選舉中支持他,當時兩人單獨在一間麻雀房內,簡炳墀表示自己有足夠票數,請廖富壽支持自己。廖富壽回應指,屆時才算。
簡炳墀離開士多門口時,說放下了13萬元,廖富壽即時叫他快些拿走,但簡炳墀沒理會就走了。
其後,廖富壽在士多內找到13萬元現金,當時感到愕然,用白膠袋載著,放在一個櫃下。他表示,曾經想致電簡炳墀,但又怕被人錄音。
直至3月2日,廖富壽找當時的上水鄉委會主席候志強,指在前一日收到這些錢,應如何處理,最後聽了意見向廉政公署報案。
辯方律師駱應淦,質問廖富壽找有份參選執委的候志強問意見,同時作出舉報,是對候志強參選有利,廖富壽指,「跌落水都要找條繩」。
對於為什麼要向候志強說謊,指是前一日才收到現金,廖富壽承認矛盾,想保護自己。被問到簡炳墀會否就這樣放下錢給他,廖富壽說不知道。
辯方律師又質疑,廖富壽曾點算現金,為什麼指紋專家在紙幣上找不到廖富壽的指紋,廖富壽說自己不是專家,不知何解。
案件稍後會傳召多名證人,預計審訊需時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