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西貢區議員方國珊及兩名議員助理被控違反立法會指令等三項罪名成立,各人罰款二千元,他們表示會考慮上訴。
裁判官朱仲強在裁決時指,控方證人作供無迴避,誠實可靠,相信控方的所有控罪並無不妥,因此毫不猶豫判處三名被告罪名成立,各罰款二千元。
裁判官又說立法會是莊嚴場所,需要有適當的規限來維持立法會的有效運作,而有關限制只適用於指定地方與言論自由無衝突。
方國珊與兩名助理被控在去年五月立法會審議三堆一爐期間,在公眾席展示反對擴建堆填區的標語,導致會議一度中斷,被控不遵守立法會秩序和違反行政指令等三項罪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