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香港寬頻涉嫌違反《個人資料(私隱)條例》,致電一名已經要求不能使用其個人資料直接促銷的客戶介紹優惠,被法庭判罰款三萬元,是條例生效以來同類首宗入罪的案件。
香港寬頻的代表律師在庭上辯護時表示,致電該名客戶只是提醒續約,並非有新目的,因此不應該當作直接促銷。
不過法官反駁,公司可以透過寄信或短訊提醒續約,不需要透過致電達致有雙向溝通的方式,又質疑是否有需要提早超過六個月提醒客戶續約,裁定香港寬頻違反《個人資料(私隱)條例》中直接促銷的條文,判罰款三萬元,是條例自前年四月生效以來,首宗成功檢控入罪的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