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申訴專員公署主動調查發現,水務署跟進私人水管滲漏問題時「只重巡查,不重解決」,有些個案花了兩年也未解決,以致浪費大量食水。
過去五年,九成九的政府食水水管滲漏,水務署都可以在30日內完成維修,但五千多宗私人食水管滲漏,有311宗個案拖延超過半年才處理好。有時用戶未有正視問題,依賴政府承擔維修責任。
最長的個案花了兩年多才處理好。水務署在2011年2月接到市民報告到場視察,發現一個地舖及附近大廈有多處滲漏,但店舖無人應門,進不去了解。而有滲漏的大廈經區議員協助,仍無法組織業主統籌維修工作,水務署定期到場視察都發現情況無改善,只不斷發信催促業主維修。至2012年12月,署方發現漏水情況影響到供水水壓及環境,決定開展緊急維修工程,直至2013年5月才處理好個案。
水務署內部指引規定,職員調查私人地方有水管滲漏,一般會發信給予用戶兩星期時間維修,沒按規定的話,就會發出截水通知書,七日後就會截水,但水務署甚少這樣做。
申訴專員公署建議,水務署要檢討內部指引,並在評估滲漏個案的嚴重性時,將漏水時間納入為重要考慮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