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港大學生會前會長梁麗幗就政改第二階段諮詢申請司法覆核許可,高等法院押後裁決。
梁麗幗到法院聽審,她是以個人名義入稟申請司法覆核,要求推翻政府政改第二輪諮詢。她在入稟狀指,根據政改五部曲中的頭兩步,由特首向人大提交報告,再由人大決定相關選舉方法是否需要修改。這說明人大只可以就選舉辦法「是否需要修改」作出決定,但人大831決定限制特首提名委員會的組成,超出基本法及04年釋法的框架,在香港沒有法律約束力。政府誤導831決定的性質及法律效力,令政改諮詢文件的法律基礎錯誤,故要求法庭頒令推翻政改第二輪諮詢。
可是代表律政司的資深大律師余若海指,人大常委會在第二部曲已同意有需要修改選舉辦法,但要加上附帶條件,人大常委有權這樣解釋基本法,盡力確保政改方案走到第五部曲,即交由人大常委會批准和備案時,能夠獲得通過。
余若海認為,今次司法覆核申請間接是挑戰人大決定,香港的法院無權這樣做。他又質疑,若梁麗幗一方同意不能推翻經立法會通過及人大確認後的最後決定,為何可以推翻其過程。
法官區慶祥提出,梁麗幗一方要求重啟諮詢,但無申請臨時禁制令,如立法會像「剎不到掣的火車」通過方案,入稟人無法再推翻,屆時是「蘇州過後無艇搭」。
梁麗幗在庭外表示,如司法覆核獲得受理,會申請臨時禁制令。
法官區慶祥聽取雙方理據後,決定押後裁決。而梁麗幗早前申請法援被拒,她已提出上訴,法院會在7月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