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與新地管理層涉貪案,五名被告,除郭炳聯全部脫罪外,其餘四人都控罪成立,即時還柙,他們下星期一求情後再判刑。
經過超過45小時的商議,陪審團終有裁決。五名被告,包括許仕仁及郭氏兄弟,下午返回高等法院聽取裁決。
首項控罪,有關許仕仁免租入住禮頓山單位,隱瞞無抵押貸款,陪審團以8比1裁定許仕仁罪成。
控罪二至五,關於許仕仁在上任政務司司長前收受的利益,他收受郭炳江500萬款項,陪審團一致裁定兩人無罪;他又涉嫌收受郭炳聯412.5萬款項,陪審團亦裁定兩人無罪。
由於控罪四與控罪三相關,他們涉嫌偽造文件隱瞞這筆款項的控罪亦不成立。
控罪五,涉及許仕仁收受新地850萬元,五名被告串謀藉公職作出不當行為,許仕仁、郭炳江、陳鉅源及關雄生都被判有罪,只有郭炳聯脫罪。
而控罪六指,許仕仁在任政務司司長時,隱瞞接受新地附屬公司300萬無抵押貸款,其罪名成立。
控罪七涉及的款額最大,擔任行會非官守成員的許仕仁收受1118.2萬,違反《防止賄賂條例》,許仕仁、陳鉅源及關雄生三人罪成,郭炳江及郭炳聯則無罪。
最後一項控罪是控罪七的延伸,指許仕仁隱瞞這筆賄款,罪名成立。
裁決過後,四人成為階下囚,由囚車柙送至荔枝角收柙所。面對八項控罪的許仕仁,五項罪名成立。郭炳江三項控罪,只有串謀藉公職作出不當行為一項成立。陳鉅源及關雄生,兩項控罪全部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