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一名參與反新界東北發展示威的男子拒捕罪成,被判150小時社會服務令。
30歲的被告陳寧,原本被控一項襲警罪,其後獲控方不提證供起訴,但加控拒捕罪,被告承認控罪。
暫委裁判官李紹豪判刑時指,被告有集會表達的自由,但執行職務警員的安全亦要受保護,被告當日推撞警員的行為,會令當時混亂的情況惡化。考慮到被告背景良好,在社企工作,又是初犯,判被告150小時社會服務令。
今年6月13日,立法會財委會審議新界東北發展前期工程撥款,大批示威者在立法會大樓外聚集,其間被告以手肘推撞警員,令他失平衡向後跌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