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美國總統特朗普警告地方政府採取必要措施平亂,否則他可能會下令軍隊介入,惹來部分州的反對聲音,有法律專家指出總統未必需要州長提出請求,亦可以派軍隊平亂。
特朗普要出動軍隊平亂可以引用在1807年通過的《叛亂法案》,法案授權總統在必要時,出動軍隊鎮壓叛亂、本土暴力、非法結夥或陰謀。
美國對上一次引用這項法案是在1992年,當時加州洛杉磯有警員對一名黑人過度使用武力,但獲判無罪,結果觸發暴亂。時任總統布殊應時任加州州長要求,派軍平息暴亂。
《叛亂法案》有條文列明,要先由州長提出協助請求,但在部分情況下,例如總統認為州內的情況已惡劣至無法執行美國法律或民眾權利受到剝削時,就不用先得到州長的同意才能派兵。
有法律專家亦表示,從歷史以及現實上來看「州長提出請求」並非總統引用《暴亂法案》的必要條件。
在1957年,支持種族隔離主義的時任阿肯色州州長福伯斯無視聯邦最高法院指,在學校設立種族隔離制度是違憲的裁決,下令國民警衛軍阻止小石城九名黑人學生進入只有白人學生就讀的中央高中,觸發白人與黑人衝突,更演變成暴亂。時任總統艾森豪威爾無法與福伯斯就和平解決事件達成共識,決定引用《叛亂法案》,直接派遣第101空降師到小石城平息暴亂。
不過,有專家認為今次情況與小石城事件不同,當年是州政府拒絕遵守最高法院的裁決在先,而且今次並非州長拒絕執法,所以特朗普無權在未接獲州長請求前派兵;有民權組織表明如果特朗普這樣做或會提出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