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兩名非長者單身公屋申請人就公屋計分及配額制申請司法覆核,案件在高等法院開審。
協助兩人申請法援的社區組織協會,以及其中一名申請人到法院門外請願,他們批評配額計分制剝奪單身人士上樓機會。
申請人代表大律師潘熙指,公屋的對象是低收入及無法負擔私樓的市民,而配額計分制下,18歲單身人士申請公屋至少等32年多才可上樓,即代表49歲以下人士不會有機會排到公屋,剝奪了他們上樓機會。
申請一方又認為,公屋屬於公共福利,質疑以年齡斷定申請人資格的理據,又認為有關做法違反基本法,有關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居民依法享受社會福利,以及發展及改進原有福利制度等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