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多項草案及修正案,包括特赦部分正在服刑的罪犯,以紀念抗戰勝利七十周年。
常委會以152票贊成、2票反對、5票棄權,通過特赦今年起服刑的四類罪犯,包括曾參加抗日和國共戰爭的罪犯、在保衛國家主權安全和領土完整,作出突出貢獻的罪犯、年滿75歲嚴重殘疾的犯人、犯罪時未滿18歲,被判囚三年以下的罪犯。不過,犯貪污受賄罪、危害國家安全罪、嚴重暴力性罪等犯人不會獲特赦。
今次是建國以來第八次特赦,上一次已是40年前,符合條件的囚犯,經法院裁定後將獲釋放。
另外,常委會亦修訂了多項刑法,包括因犯嚴重貪污受賄罪被判死緩的犯人。法院若在死緩執行兩年後減為無期徒刑,犯人必須終身監禁,不得因其他原因減刑或假釋。